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条例》、《河北省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良好氛围,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立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和信用红黑名单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河北省计量协会与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联合在全省计量器具制造企业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依据
河北省地方标准《制造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准则》(DB 13/2001-2014)、《河北省制造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细则》和《河北省服务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准则》(DB 13/2683-2018)。
二、评价原则
企业自愿申请。本着企业自愿申请的原则,按照企业实际情况,由企业如实填报、自愿申请。
三、评价程序
(一)填报申请书。企业按照统一电子模版填报电子版申请书。
(二)受理、初审。根据企业电子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三)补充材料。根据初审发现的问题,企业进一步补充所需材料。
(四)正式申请。初审通过后,企业需上报纸质申请书一式两份及有关材料。
(五)评审打分。组织专家依据上述标准和评价细则,对企业申请书内容和上报材料进行评审打分并出具企业评价报告(在评审过程中,如有必要专家可到企业进行核实)。
(六)审核批准。审核组对企业评审情况进行审核批准,出具《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七)颁发证书。根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报告》颁发质量信用等级评价证书。证书分为A级、AA级、AAA级,3A级为最高等级。
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将及时准确的把企业的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信息,提供给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有关部门。
河北省计量协会
河北省质量信息协会
2018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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